黑龙江省审计厅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黑龙江省审计厅党组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带领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务实重行、履职尽责。以深入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不断巩固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契机,在不断深入强化审计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等各项建设、着力打造审计铁军的同时,依法认真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民生、打击腐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肯定。截至11月底,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4000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11.19亿元,提交审计报告、信息2855份,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73件,提出审计建议3135条,被采纳2352条。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责作用
(一)加强宏观政策和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促进政令畅通。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两个阶段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通过查找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建议,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等政策措施在全省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奢华浪费建设、“吃空饷”、培训中心的腐败等专项治理审计,通过查处和纠正“小金库”等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奢华浪费建设、“吃空饷”、培训中心的腐败等问题,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相关要求落实到位;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完成了全省产业项目核查、政府性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和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间数据分析核查工作。
(二)深化财政管理审计,着力加强公共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监督。以推动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规范资金分配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了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客观反映和揭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审计法相关规定,代省政府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同时,省厅及部分市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对部分市、县开展了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为实现对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
(三)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着力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对926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审计范围上拓展、在审计方法上创新、在审计界定上突破、在问题线索上深挖,做到不缺项、不漏项,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全面。同时,也加大了查处重特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移送案件线索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四)加强民生审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民生工程”,切实加大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推动和促进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惠民强民富民战略决策顺利实施。
(五)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着力促进节约政府投资和优化项目管理。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实施“五大规划”战略,以省委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为中心,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力度特别是审计核减项目建设投资审计力度,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高度肯定,促进了节省政府建设投资和优化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了国家和省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六)加强违纪违法问题查处,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以坚决维护党纪政纪、推动完善防范机制、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为目标,在各项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投标、贷款发放、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大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审计揭示和移送案件线索力度,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贡献。
二、坚持以打造让党、政府和人民放心满意的审计队伍为目标,不断强化审计机关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一年来,我厅在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同时,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审计署教育实践活动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省厅对市县级审计机关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上下联动,组织省厅机关和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方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厅坚持不断创新审计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机关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中,都在派出审计组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形成了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浓厚氛围,有效促进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实践活动“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向全省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提出了争做“为民、务实、清廉”表率的作风建设新要求,要求审计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和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发扬求真务实、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审计中做到把问题查深、查透,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廉洁自律和抵御不正之风侵蚀的能力,自觉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和审计纪律,正确运用手中的监督权,依法行政,廉洁从审,维护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
二是坚持着力强化能力建设。我厅党组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有效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在干部问题上的话语权、决定权;坚持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干部,建立人尽其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着力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审计机关切实履行职责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同时,加大审计干部培训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班一能力”建设活动,以提高审计干部审计业务能力为目标,组织非专业人员提高班、主审(审计组长)培训班和中高级计算机审计骨干人才加强班等,开展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建设一支以财经类为主,法律、计算机、建筑工程、环境工程等专业为辅,门类齐全能够满足形势任务发展需要的审计队伍。今年省厅举办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人员2793人,其中:举办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干部参加的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800余人,占全省审计干部总数近三分之一。
三是坚持着力加强各项管理工作。在计划管理上突出前瞻性和灵活性。充分考虑到2013年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事项较多、时间要求较紧的客观实际,我厅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在研究制定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中科学统筹安排审计力量,预留时间、预留人力,使每一个时段、每一个时点都能够保证有较为充足的审计力量来承接领导交办事项;对于特别紧急交办事项,则采取暂停或延期常规审计项目,确保重点交办事项完成的组织方式加以解决,圆满地完成了省政府交办的产业项目核查、龙煤集团医疗和“三供”机构移交地方及审计署统一组织开展的审计项目。在资源管理上突出整合统筹和优化组合。对一些审计项目进行整合统筹,实行同时进点、同步实施、成果共享,既节省了人力和时间,也达到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目的,如,在对20个省直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对其中的17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对肇东市、明水县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同步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同步实施了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在安排项目审计组时,对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部门打破处室原有分工界限,积极探索实施整处室轮换制和临时混合编组制,调动了处室和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既使审计干部得到全面锻炼培养,也形成了比、赶、超的有序竞争氛围和环境;对综合性较强的审计项目,如对市县委书记和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则采取审计人力资源优化组合的方式,抽调经责、财政、社保、投资、农业等专业审计人员成立审计组,具体实施审计。在质量管理上突出重心前移和严格有序。在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我厅法规审理工作切实把工作重心向审计一线前移,更加突出现场审理和巡回审理,改变了以往审理处对审计组一对一的审核模式,形成了审理处、审计组、被审计单位三方当面沟通相互印证的审理复核新模式,使审计业务质量检查指导更直接、更有针对性、更及时、更准确。为促进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从今年开始,我厅对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实行审计组编制、法规审理处审核、分管厅领导把关和厅长审定的“四级把关”工作制,使实施方案重点更突出、目标更清晰、措施更明确。在后勤管理突出人性化服务保障。针对审计人员长期出差的情况,厅机关服务中心集合水暖、电工、司机等人员组成服务小分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有需要的家庭确保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及时处理,有效解决了审计人员的后顾之忧。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审计工作。继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审计机关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等项工作部署要求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加强审计监督纳入到对权力运行约束和监督体系中,同时明确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和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这些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期望。
2015年,我省审计工作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创新审计工作,坚持持续深入反“四风”、改作风,以监督检查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基础,着力反映公共资源管理、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切实加大对政策措施落实和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将重点围绕加大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令畅通,推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和反映力度,关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维护经济安全;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惩治腐败,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贪、不能贪的反腐机制;加大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促进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促进强化责任追究;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加大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情况的审计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大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的力度,促进深化改革,促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等八个方面不断加强和深化审计监督工作。同时,要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意见》的深刻内涵,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好相关的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探索实践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和审计职业化建设;要继续强化和深化审计机关建设,以扎实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推动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以更加务实重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肩负起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