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拓展三项内容

26.05.2015  11:34

为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用权,为组织部门用人选人提供更加客观可信的参考依据,近日齐齐哈尔市审计局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制定了《2015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对今后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范围、内容和重点、关注事项、管理要求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促进领导干部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

该方案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廉政建设”为主线,以经济责任履行中涉及到的资金、资源和资产为切入点,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为基础,延伸拓展了以下三项审计内容:一是将各部门单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执行进度及实际效果情况,涉及民生改善、环境保护、防范化解风险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等作为审计的重要内容;二是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紧密结合专项审计、绩效审计和其他审计调查,争取多角度、较全面地反映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规范管理以及促进发展等情况;三是将中央转变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审计内容,检查楼堂馆所建设、“三公经费”开支以及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情况。为更加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履职绩效情况,该方案围绕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投资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四方面内容设置了量化考评指标表格,通过具体数字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更清楚、更客观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