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法院向41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助力扫黑除恶

06.08.2019  20:07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绥化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把依法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针对审理案件中发现在日常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及有可能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帮助阻塞相关工作部门存在的管理漏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韩某、辛某军、张某等恶势力上诉案件期间,被告人韩某的家属提交了海伦市某乡乡委员会和某乡人民政府出具的韩某同志现实表现材料及情况说明。绥化中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该现实表现材料及情况说明与审理查明事实不符,因该案定性为恶势力犯罪,为准确认定事实,立即向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发函请求协调相关部门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核实。经审查核实其现实表现材料缺乏客观真实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我院依据审理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决,成功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审理韩某超、牟某新、张某等寻衅滋事案件中,发现兰西县公安局辅警侯某伟涉嫌指使韩某超、牟某新、张某寻衅滋事,于是向绥化市扫黑除恶领导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发送司法建议提供犯罪线索,经兰西县公安局侦查,侯某伟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现侯某伟已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截止目前,绥化市两级法院先后向41家单位发送司法建议,收到回函29件。绥化市法院通过利用司法建议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