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学雷锋在行动 两家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

06.03.2018  02:01

3月5日,第55个学雷锋纪念日,来自黑龙江各地法院的干警们积极行动了起来。

2017年11月,抚远法院学雷锋服务站和鸡东法院鸡林法庭金达莱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被省文明办评为2017年度“全省优秀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一直以来,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

雷锋”无处不在 抚远法院学雷锋服务工作站

抚远法院学雷锋服务站通过远程立案、巡回审判、 捐资助学、扶贫帮困,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号召全体干警弘扬践行雷锋同志精神,贯穿于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两年来,抚远法院共资助贫困生百余名,发放助学款3万余元;为18户25位困难群众提供生活资助6万多元,为粮库、企业上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5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用服务温暖当事人

鸡林法庭金达莱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

鸡东县法院鸡林人民法庭的金达莱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开通“流动法庭”,“走出去”办案,宁可法官多走路,不叫老百姓多跑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鸡林法庭审理全县朝鲜族当事人的案件,因朝鲜族外出务工人员多,通常都在节假日回来解决债务、婚姻、土地等纠纷。为此,鸡林法庭公布了便民服务电话,随时来随时接待,虽然牺牲了法官节假日时间,但在来去匆匆的辖区群众心里增添了一抹司法温暖。

其实,黑龙江省各地法院都在践行着“雷锋”精神。

虎林市人民法院的青年志愿者们就在元宵节走进了市社会福利院,面对老人们,一句句暖心的话语,一个个贴心的动作,一次次关爱的眼神让原本冷清的这里热闹起来。

3月5日,肈东法院的干警们冒着凛冽的寒风来到步行街,向过往的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一上午的时间,共发放法律宣传册200余册,解答各类法律问题60多条。

3月4日,是一个周日,绥阳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没有在家休息,而是走进了绥阳林业局敬老中心,为老人们表演文艺节目,送去了假日的欢乐。美妙的歌曲表达了干警们的关怀之情,赢得了老人们的欢笑与掌声,整个敬老中心洋溢着温馨、祥和、欢乐的气氛。

黑龙江法院干警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雷锋精神,默默地将践行着乐于奉献、爱岗敬业、锐意创新、奋力拼搏的雷锋精神,融入到日常工作点滴,弘扬着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