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14家银行开售凭证式国债

09.10.2015  11:44

  昨日,记者从哈市部分银行了解到,从10日起,哈市的14家银行将发售2015年凭证式(四期)国债。其中,3年期票面的年利率是4.25%;5年期票面的年利率是4.67%。

  本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9日,按面值向个人发行,发行面值以100元为单位。

  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投资者购买的凭证式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

  另外,记者了解到,在本期凭证式国债发行公告日至发行结束日期间,如果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利率调整日(含)以后发行的当期凭证式国债利率,以及提前兑取分档利率的调整情况,将另行通知。

  投资者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照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具体为:购买3年期国债,从购买之日起计算,如果投资者持有本期国债的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而不满1年,按照年利率0.99%计息;满1年而不满2年,按照2.72%计算利息;满2年而不满3年,按照3.74%计算利息。5年期本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照4.26%计算利息;满4年不满5年,按照4.40%计算利息。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后,可以到原购买国债的承销团成员办理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如果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按照当期国债的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应的利率档次计息,同时,需要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承销团成员支付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