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化解案件为民生

16.11.2015  22:36

        日前,申请执行人纪永珍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维护民益”的锦旗送到了密山市人民法院。

        纪永珍的丈夫是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养路工人,2008年4月在单位加班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意外离世,为了得到工亡待遇,纪永珍四处奔波,却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直到2012年初,纪永珍起诉到法院使得事情有了转机,经法院对这起案件审理,密山市公路管理站应当给付原告纪永珍丧葬补助金、工亡补助金318946元并自2010年7月起每月给付纪永珍供养亲属抚恤金858元。判决生效后,因密山市公路管理站以经费紧张为由,一直没有支付这笔款项。执行人员在积极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多次找密山市公路管理站的主要领导,希望被执行人考虑纪永珍系公路管理站的职工家属,本案又是工亡案件的具体情况,早日将赔偿款给付。被执行人于2013年7月给付了45000元,2014年1月、8月分别给付了100000元,2014年12月给付了尾款135848.43元。但是纪永珍对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存有异议。法院召集双方一起重新核算,最终确定了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具体数额,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完毕。纪永珍对于密山法院的努力和执行结果非常满意,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