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2.01.2017  18:32

    密山市人民法院为有效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在执行工作中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等措施,快速执结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白某2014年在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公司打工,建筑安装公司将粉刷工程发包给了张某。当年10月,白某因工受伤住院。2015年,白某起诉张某和某建筑安装公司,要求支付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密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支付白某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9万多元,建筑安装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给付义务。2016年10月,白某申请执行。执行人员将执行通知书和不履行义务的后果送达和告知了被执行人。执行人员首先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帐户信息,但帐户内资金金额只有1000余元。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人员依法将张某列入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因被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张某在投资、置业等方面受到了限制。同时,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张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被拘留后第三天,让其家人想方设法凑齐了执行款,交到了法院,案件顺利执结,白某的权益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