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公开审案当庭宣判

11.09.2017  16:38

    9月8日,密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的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院党组成员、刑庭全体干警旁听学习。

    此次院长公开审理案件,遵循“审判案件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的原则,客观、全面地查明事实。法庭陈述中,被告认罪悔罪。经合议庭合议后,案件当庭宣判。

    院长、庭长带头办理案件,是密山法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法官员额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缓解法官办案压力,切实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密山法院深入贯彻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由院、庭长带头办理复杂、疑难、新型案件,发挥示范、指导、表率作用,带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现已形成院庭长办案新常态。

    今年1-7月,密山法院入额的院庭长带头审结各类案件1230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