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三项制度规范调研工作运行

06.02.2015  14:18

        密山法院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健全了三项行之有效的调研工作制度,全面规范调研工作运行。

        重点调研课题制度。为更好地发挥调研工作的职能作用,实行了重点调研课题制度。每年研究室结合调研工作要点,确定备选调研课题题目,由各审判团队组成的调研兴趣小组结合审判案例,有针对性的选取课题,理论联系实际,撰写调研文章,并通过召开研讨会的方式,选出优秀调研成果,年终予以表彰奖励。

        经费保障制度。院党组召开会议明确调研经费的保障,为研究室人员配齐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确保调研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各庭科室拨出专门经费订阅各类报刊和资料,增强干警把握国家、省、市调研动态能力,确保调研过程中能够有的放矢;为干警提供外出调研学习的机会,开阔视野,确保调研文章的理论高度。

        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把调研工作与审判工作同样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即明确调研工作目标、任务,并量化分解到庭、室,落实到人。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形成人人有任务、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方法。在年终评先评优中把调研任务的完成作为基本条件之一,实行“加分”制。对撰写调研文章数量多、质量高的干警,在年终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