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参加新行政诉讼法培训收获大

09.03.2015  11:19

        为全面学习和正确适用即将实施的新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3月6日-8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密山法院积极组织行政、立案、民商事、审监、研究室等部门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同时,为确保本次培训能够取得较好的学习成效,该院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出明确要求,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参加本次培训学习。

        本次培训,围绕《行政诉讼法》修改新发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诉讼中的诉权保护等共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解读。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新法进一步拓宽了“民告官”的法律渠道,扩大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善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机制,加大了不配合法院庭审和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强化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

        新法的贯彻与实施对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会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限制行政权力,维护司法权威。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参训人员收获巨大,表现在参训人员多,不仅仅局限于行政审判人员;授课师资力量强,全国人大法工委及最高院副院长、庭长等亲自讲解;学习及时方便,在新法实施前既进行了培训并且参训人员不用外出学习,节约了费用。通过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增强了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理解与认识,更好地学习领会了新法的精髓实质,为在审判实践工作中的准确运用和把握、努力开创审判新局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