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四举措践行司法为民

07.08.2014  11:55

        密山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抓起,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惠民。

        严抓案件质量。制定《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复杂、疑难案件及法律适用等进行把关,保证案件质量。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制定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坚持日常评查、重点评查、抽查评查等评查方式。实行逐案评查月通报制度,评查案件达到100%。

        强化专项执行。积极贯彻落实最高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对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建立案件台账,逐案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联动交流,实行“五定一包”。开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工作。对符合《最高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若干规定》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已对66名被执行人通过电视台和商业圈广场电子大屏幕进行曝光。另外,通过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督促他们尽快履行债务。

        落实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日、巡回审判等各项便民制度,快速调处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对诉讼便捷的新要求,开通网上查询功能,积极履行诉讼引导、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执行督促等职能。建立市、乡镇、村三级联调联动网络,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司法诉求。继续开展“六进送法”、法官讲堂等活动,加强普法教育,推动法治宣传。

        加强理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从干警思想根源上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司法服务的唯一标准。通过举行法官宣誓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东北老航校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等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干警的爱岗敬业精神和为民服务的意识。在办公场所、审判场所的内墙、通道上,建立廉政文化长廊和法院文化长廊,时刻对干警进行提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