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法院副院长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27.10.2016  19:33


  10月26日下午,随着一记法槌声响,在富裕县人民法院二楼审判大庭里,正在开庭审理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今天坐在审判长席上的是常务副院长杨春杰,合议庭成员分别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永军,行政庭长李少堂。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带头办案,这是该院认真落实岗位练兵活动的一个缩影。

  从10月23日开始,该院常务副院长杨春杰担任审判长、同合议庭成员分别审理了“原告雷克勤诉被告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撤销行政告知书一案;原告王明才诉被告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撤销行政告知书一案;原告洪玉秋诉被告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撤销行政告知书一案;原告管长林、梁慧英诉被告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撤销行政告知书一案”。

  26日下午开庭审理的是“原告管长林、梁慧英诉被告富裕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撤销行政告知书一案”。随着法庭调查的开始,审判长和合议庭另两名法官认真听取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主持双方举证、质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认证,并说明理由。审判长概括法庭查明的事实,指出双方争议的焦点,指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杨春杰副院长娴熟而有节奏地驾驭着庭审,掌控得度,有条不紊。经过二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随案证据全部质证,案件事实基本查清,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副院长杨春杰表示,院庭长开庭审理案件,既有利于发现行政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对行政案件的工作难点和困难有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又有利于总结审判工作经验,从而更好地规范和指导行政审判工作。行政庭的法官表示,院庭长们多为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他们审理案件,既能解决法院“案多人少”这一矛盾,又能增强行政诉讼抗“干扰”能力,为行政审判营造较好的环境,从而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高行政审判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参与旁听的群众对整个庭审表示肯定,对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行政庭庭长带头办案、树立司法公信力的举措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