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闯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新路

28.07.2015  09:38

  近年来,富裕县委、县政府在深化农村改革中牢牢把握“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经过深入探讨研究,多方寻韬问略,积极寻找小型水利工程改革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并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闯出新路,受到省市领导调研时的一致好评。 

  针对“投资渠道单一”的问题,着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年初,富裕县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以国家项目等政策性资金投入为主的基础上,采取鼓励和支持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工程的措施,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投资渠道多样的投融资工作格局。在富南灌区核心区,国家、合作社、企业三方共同投入2566万元,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建设田间工程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完善了田间水利骨干工程。 

  针对“工程产权模糊”的问题,着力推进产权明晰化。富裕县本着“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对已建成的水利工程进行确权登记,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产权登记的基础上,由县政府授权给水务局,向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写明工程功能、管理与保护范围、产权所有者及其权利与义务、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针对“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着力推进管护社会化。实际工作中,富裕县把落实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作为工作的重点。落实管护主体,按照“谁所有、谁管护”和“管护跟着产权走”的原则,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创新管护方式,产权所有者采取承包、租赁、参股等手段,落实管护责任到具体使用者;落实管护经费,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设立富裕县水利建设基金,作为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的专项资金,明确公益性骨干工程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列支,社会组织投资兴建的视管护实效给予适当补助。 

  针对“水资源浪费”的问题,着力推进水价市场化。在这方面,富裕县首先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计量收费,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低于定额用水实行补助。比如,执行亩净用水定额600立方米,对每亩超定额100立方米的加价10元,对每亩低于定额100立方米的补助20元,通过节水扩大灌溉面积,并探索在用水户之间对结余水量进行有偿加价转让或跨行业转让。 

  针对“工程运行不畅”的问题,着力推进水利服务体系化。为解决好这方面问题,富裕县成立了富南灌区管理处。单位性质为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在水务局内部调剂,具体负责灌区内农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技推广,负责核定水量、收取水费、解决水事纠纷等等。恢复10个乡镇的水利站,并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建立村级水管员制度,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村级水利管护队伍。村级水管员主要负责村级公共水利设施的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及水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成立用水协会,为激活水权,真正将管护责任落实到位,富裕县拟由富南灌区管理处、绍文乡、富路镇、龙水泉村、绍文村、天津荣程集团、张磊水稻种植合作社、田鑫水稻种植合作社等8个组织单位及用水户成立用水协会,作为富南灌区水利工程管护的联合体,做到管护经费用协会统一监管使用、水费由协会统一收取分配、补助资金由协会统一申报发放。 

  针对“效益不高”的问题,着力推进水田生产规模化。富裕县为了发挥水利工程最大效益,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大“旱改水”力度,扩大水田面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按照齐齐哈尔市委提出的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新模式(基地+农业物联网+品牌龙头企业+产品质量检测体系+产品质量保险+产品条形验证码+现代化智能化仓储设施+品牌电子营销平台),富裕在富南灌区万亩水田核心区着重打造三个基地,一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基地。二是绿色有机水稻产业发展新模式示范基地,在富南灌区1万亩核心区,种植绿色富硒大米3000亩,种植富硒有机水稻2000亩,种植绿色优质大米5000亩。三是农业物联网建设示范基地,由黑龙江国裕天晟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实现了连接土壤、气候、水利、水稻、市场及水田灌溉自动,使消费者在终端即可实现即时、全程、可视可追溯,实现了从田间到餐桌的无缝对接,达到食用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