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局制定“十严禁”规定加强作风建设

09.04.2015  10:12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富锦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机关效能和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严禁在工作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严禁在办公区内吸烟、闲谈、嬉闹或大声喧哗;严禁在工作时间到歌厅、洗浴等场所进行娱乐;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等“十严禁”规定。目前,富锦局通过制定“十严禁”规定,树立了纪律制度的威严,干部队伍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富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