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诉求真的不用求人了!” 富锦市检察院多举措促“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地有声

16.08.2019  12:14
  
              “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对我诉求的上心答复,你们的‘件件有回复’不是虚的。我家是齐齐哈尔的,来回往返真的是不容易,往下的路啊,我就知道咋走下去了!”8月14日,顶着骄阳,满头大汗的王某来到富锦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激动地说着感谢的话。
  2018年11月,王某在程某的介绍下将两车粮食卖给郭某的烘干塔。在后多次索要粮款未果的无奈之下,王某向富锦市公安局报案。富锦市公安局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此后,王某多次上访也无结果。最后,王某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富锦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应诉求。检察接待干警对其耐心解答,并经请示领导后,对案件进行了登记,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了调查核实,在法定时限内依法给予了答复。
  “百姓利益无小事,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倡导的‘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承诺,就是要从平常点滴接待来信来访的小事儿抓起,从细微处处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地抓实。”据富锦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景春介绍,全省检察长座谈会后,全院干警把司法理念的转变体现在提升服务意识上,落实到用真情实感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诉求的处理上,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树立“主动服务”理念,把讲政治顾大局落实到每一件群众来信回复的办理之中。
注重从抓工作规范入手,加强了接待机制建设。该院先后制定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来访人员与接待人员须知》《控告申诉接待中心“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等规章制度,细化了《富锦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方案》,做到工作流程清晰,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接收、受理、登记、分流、回复群众来信工作,并区分情况进行处理。该院规定,对检察机关管辖的相关回复标准必须向群众及时讲清说明,对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承办部门并告知信访人;承办部门检察官的实体性答复应当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必要时,可以会同综合业务部门共同答复,以刚性要求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对待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做到第一时间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答复。”据谭景春检察长介绍,该院综合业务部门接到上级院和党委人大等机关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后,对属于本院管辖的,由本院进行登记、办理,以及答复工作;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将信访件转往有管辖权的检察院进行登记、办理。有管辖权的要及时完善案件信息,在三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报告工作。综合部门要加强催办督办,在案件周期期满前要向办案部门督促提醒,确保群众来信时能够依法及时处理。
  今年6月,该院接到富锦市政法委转交黑龙江省第三巡视组移交的关于孙某相关信访材料。经请示检察长,针对孙某提出的诉求,在认真讨论后,将孙某某请到检察机关,由分管副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向孙某宣布处理决定,并征求其意见。孙某对此非常满意,并表示不再上访。
  “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机制,确保受理环节不求人。这在富锦市检察院接待工作中已成常态。该院对群众通过来信反映的诉求,自收到信访材料之日起7日内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告知信访人接收情况,严格按照高检院下发的群众来信回复模板制作书面回复函。对重大、敏感、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由相关业务部门面对面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对程序简单、控告申诉、案件管辖等方面问题采用群众容易接受的语言,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回复。
  今年4月23日,梁某因30万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富锦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来到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本院申请监督。鉴于案情复杂,接访人员马上与第四检察部取得联系。第四检察部主任亲自接待,耐心解答,并于4月24日决定受理。
  经审查,该案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该院依法提请佳木斯市检察院抗诉,并得到支持,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