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市院:多举措规范律师接待工作

31.08.2015  15:46

  在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富锦市人民检察院将律师接待窗口建设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重点内容,多措并举,进一步实现了律师接待工作的规范有序。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律师接待工作流程。该院按照“操作规范务实、内容细化明确、制度配套整合”的原则,根据该院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辩护与代理接待工作服务承诺》、《辩护律师权利与义务告知书》、《律师阅卷须知》等规定。明确了对律师接待工作的具体内容,一是明确接待律师基本规范,从执法形象、工作态度、文明用语、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五方面做出详细规定,以制度保障检察干警接待律师时做到“热心”“耐心”“诚心”的“三心”标准,提升检察机关在律师群体中的形象及公信力;二是明确律师在检察机关应享有的权力及履行的义务,在明确其权利的同时规定其阅卷、查证的禁制事项,既保障案件卷宗及证物安全也落实保障人权、彰显正义、发展民主的精神;三是明确律师申请阅卷、查询数据、调取证据等工作的操作流程,以完整的程序保障2013年1月1日新实施《刑事诉讼法》的有效落实,确保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立体联动。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律师接待工作窗口形象。该院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整合资源,设立“律师接待室”。为律师接待室配备电脑、打印机、高速扫描仪、桌椅、饮水机等办公设施,给律师查询、阅卷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营造文明规范、功能完善、周到细致的接待环境。对所有纸质案件卷宗进行数字扫描,转化为电子档案,来访律师可直接通过电脑进行查询、浏览、摘抄和打印等操作,既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又保证了纸质卷宗的安全性。在增强设备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软实力建设,在接待室内放置征求意见簿,及时听取律师对于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针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快速反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制定有效工作措施,将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树立起良好的窗口形象。

  严把操作流程,做到“一站式”服务。该院为避免承办案件检察官和律师的直接接触,显示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办案、严格执法,由案管中心集中管理案件、负责接待律师。在律师来访时,首先由案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审阅证件、登记信息,并将案件办理流程、律师接待须知等规定告知律师,使其对整个流程清楚了解;然后对律师“三证”进行扫描,录入案件信息公开网,把律师信息与指定案件进行绑定,方便律师从网络上及时了解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并预约提出相关诉求;最后对律师提出的各项合理申请及时作出安排,保证律师阅卷查证快捷方便。                                                               

  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权利。该院在推进律师接待规范化建设的同时,做好案件公开工作,保证每天3点对统一应用系统内案件程序性信息及需公开法律文书导出并公开。对律师网上预约申请阅卷的进行及时受理,对于当日能够阅卷的,律师接待员应在当日向案件承办人借调案卷材料,交给律师查阅、摘抄、复制;对于当日不能阅卷的,自接到阅卷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安排阅卷。同时,落实《关于在羁押场所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协议》,加强律师会见当事人工作的衔接,对律师反映的“会见难”等情况及时向监所检察部门通报,由监所检察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对情况属实的,向公安机关提出监督意见,保障律师会见案件当事人的执业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