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质监局对各县市燃气公司报警器进行检定

04.11.2016  15:31

  9至10月,牡丹江市质监局质检中心对海林、宁安等各县(市)及绥芬河市的液化气公司在用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了检定。共检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25台,其中不合格2台,质监工作人员对这2台报警器进行了更换、维修,确保了仪器合格,消除了2起安全隐患。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到气体浓度达到爆炸或中毒浓度设置的临界点时,就会发出报警信号,以提醒使用单位迅速采取驱动排风、切断、喷淋系统等安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事故,从而保障使用单位安全生产。可燃性气体一旦发生泄露,将对工业生产和人民财产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报警器的量值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可燃气体使用单位的安全防护,对防止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该局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人员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液化气公司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进行了检定,消除了2起安全隐患,确保了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