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中院制定方案对外出返鹤人员进行再次严格排查

18.02.2020  16:44

    2月16日,按照市疫情防控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排查小组《关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出返鹤及在外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的通知》要求,鹤岗中院迅速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外出返鹤及在外人员进行再次排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有关外出返鹤人员及在外人员进行再次排查。

    鹤岗中院成立了对外出返鹤及在外人员进行再次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担任,明确了包保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同时,按照重新确定的重点疫区,延长了隔离管控时限,中院责任部门、包保人在隔离人员住地的单元门、入户门设立了明显标识,严禁隔离人员外出,做到了全面掌握相关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为贯彻落实好人员排查和隔离工作,鹤岗中院党组要求,要严格实行隔离管控,所有外出返鹤人员要按照鹤疫指办[2020]13号文件《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出返岗人员隔离工作流程的通知》执行排查、隔离流程,隔离时间按照新确定重点疫区和非重点疫区执行。要严格落实包保制度,包保人对本部门的返鹤隔离人员要落实日常管理机制,每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沟通,做好隔离期间记录及生活保障,发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中心和排查小组报告。包保部门、包保责任人要与隔离人员所在的社区建立双向管理机制,共同进行管控,直至隔离解除。要做好未返鹤人员管理,建立详细台账,掌握人员去向及目前身体、生活状况,准确了解其返程时间和行程,确保返鹤后第一时间进行有效隔离。要加强工作监督检查,鹤岗中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管控组、检查监督组要对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排查工作负责人、台账、包保责任人、隔离标识、被隔离人、是否纳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对包保责任部门、包保责任人不落实、排查不细致、管控不明确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