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干部走读”,请莫失理性

17.10.2014  11:22

  一些家住城里的基层干部,不深入群众、把工作放在第一位,而是常常往家跑,被称为“走读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收官之际,共有6484名“走读干部”在专项整治中被查处。(10月13日《京华时报》)

  对干部走读,社会议论大多以批评为主。其弊端主要有易脱离群众敷衍履职,公车接送滋生腐败,遇突发情况难以迅速处理等。因此,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很多省份将其列入整治内容,目的就是借此深入治理干部作风。但笔者发现,在有关“干部走读”的媒体报道中,很多概念都是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笔者担心,若不厘清这些问题,在舆论上片面强调将干部“走读”一刀切地禁止,不但难以达到改进作风的目的,恐怕还会有违初衷,适得其反。

  第一个问题,走读等于履职敷衍吗、走读等于公车接送吗、走读等违纪查办吗?因工作原因,笔者认识好多家住县城,工作在乡镇的干部,除值班或乡镇有重大任务外,平时他们都采取自费拼车的方法,按时上下班,工作都很认真负责,对待群众也很热情周到,能因他们下班回家,就认定他们迟到早退,脱离群众吗?能因他们下班回家,就认定他们公车接送,滋生腐败吗?能因为他们下班回家,就给他们处分、认定他们违纪吗?需要澄清,那些被处分的干部并不只是因为单纯的“走读”而被查处,而是因为他们在工作时间或值班期间“偷懒”脱岗,违反了工作纪律才被查的,他们的被查,“走读”不是直接原因,最根本的还是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问题。

  第二,禁止“走读”能一刀切吗?中组部调研组早在2010年就调研过这个课题,据调查,走读干部以乡镇一级最多,在调研的东、中、西部30个乡镇中,25个乡镇没有家属宿舍,16个乡镇没有单独的干部职工宿舍,很多乡镇干部家在县城,配偶在县城工作,子女在县城上学,因乡镇就业空间小、条件差,他们一般不愿把家搬到乡镇。因此,若一刀切地禁止走读,很多干部将面临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和夫妻分居的难题。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强行禁止走读,可能使干部心有所怨,未必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禁止“走读”的正当性、合法性也被质疑,乡镇干部也是人,他们休息的权利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第三,整治“走读”的关键在哪里?既要克服“走读”可能引发的弊端,又要保护基层干部干事的热情,就必须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对此,专家认为,要在人情和原则之间、为民服务和对家庭负责之间寻找恰当的平衡。笔者深以为然。比如,切实加强“走读”干部的思想教育,使其增强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严格管理制度,对提前返城、值班脱岗、突发性事件贻误处置时机等违纪现象,进行严格问责、严厉惩处;对有条件和愿意“住读”的干部,要努力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为其发放一定补贴,并在选拔任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对待干部“走读”,所有片面的褒贬都于事无补,只有厘清概念,贴近实际,才能全面兼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文/巴桂茹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