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省将有针对性打好燃煤小锅炉歼灭战

31.08.2016  09:35

  记者从30日在哈尔滨召开的全省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将有针对性地打好燃煤小锅炉歼灭战,对于商业洗浴和酒店供热燃煤小锅炉要在年内彻底解决,不留死角。

  副省长王爱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环保厅通报了黑龙江省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按照要求,到2017年底,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今年3月,黑龙江省确定了今年淘汰1502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目标,并将淘汰任务分解至各地。截至目前,全省已淘汰燃煤小锅炉957台(其中建成区内597台),完成年度计划数量的63.7%,可减少燃煤22.74万吨。但由于部分地市小锅炉底数不清、数量不准确,部分地区热源不足、供热和供气管网覆盖不全,以及对环境违法燃煤小锅炉惩治力度不足等问题,工作推进困难。

  会议就全省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推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一步黑龙江省要有针对性地打好燃煤小锅炉歼灭战:对于商业洗浴和酒店供热燃煤小锅炉要在年内彻底解决,不留死角;对于工业动力和商业动力燃煤小锅炉采取措施,用燃气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对于居民供热和工厂供热要推动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要严格质量标准进行取缔,加强执法检查进行关停,开展技术革新进行改造,实施集中供热进行替代。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对本辖区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负总责。各级工信、环保、住建(供热)、质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工作分工方案》要求,工信部门负责推进工业锅炉升级改造,淘汰工业生产小锅炉;环保部门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淘汰商业经营小锅炉;住建(供热)部门牵头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负责淘汰供热小锅炉;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省级层面要统筹安排,地市级层面要细化分解,县区级层面要具体实施。

  会议明确要求,会后省环保厅负责将淘汰燃煤小锅炉明细清单分解到各地市和各相关部门,15个工作日内,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将淘汰小锅炉的方案和时限反馈省环保厅。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要联合新闻媒体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后督察”,对未按要求实施淘汰的,坚决予以曝光;对在淘汰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坚决予以追责。严防淘汰锅炉重新投入使用。

  会上,省住建厅、省工信委、省质监局、哈尔滨市、绥化市相关负责人通报了淘汰燃煤小锅炉专项推进工作的完成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做好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行了发言。(记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