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突然停电七旬老人被困电梯40分钟

28.09.2015  11:15

  小区突然停电无人通知,七旬老人被困电梯长达40余分钟。9月24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牡丹江市民杨先生的反映,他78岁的姥姥在平安嘉园小区乘电梯下楼散步时,电梯突然停电,老人来不及反应,被困其中。

  据杨先生介绍,他的姥姥居住在平安嘉园小区3号楼4单元。9月15日上午六点,他的姥姥想从14楼乘电梯下楼散步,在进入电梯后,电梯突然停 电,老人被困其中。惊慌之下,老人奋力敲击电梯门,并大声呼救,幸亏楼上的业主听到老人的敲门声,发现老人被困在电梯后通知了物业。物业在接到业主的通知 后赶到现场,他们没有打开电梯门,而是通知并等待电梯公司的工作人员,直到来电才把老人救出。

  老人被救出来时,嘴唇发紫,已经进入昏迷状态,他的家人迅速拨打了120将老人送到医院。物业公司在当时只交了2000元押金和120元车费,现在老人的医药费已经拖欠4000元左右。老人的家人认为,物业公司有责任付这笔费用,并承担他们的看护费和营养费。

  9月24日下午2点左右,记者随杨先生来到了平安嘉园小区,采访了小区的物业负责人刘经理。他表示,供电部门没有直接通知到物业,物业也是在事 发时才得知停电,并立即关闭电梯总闸,检查各个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刘经理说,他们没有权利私自打开电梯,必须通知电梯的维修人员前来解决。随后,记者就 此事又采访了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牡丹江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今年9月3日,供电部门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停电通知,他们只负责直接向医 院、学校等重点单位告知停电,没有通知小区停电的的义务。

  9月25日上午9点,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苏律师,他告诉记者,电力公司既然已经在报纸刊登停电通知,已经尽到了电力公司的义务,物业也不应承担重 复通知的义务,但是电梯需要具有相应的应急措施。杨先生可以找相关部门来调查核实小区电梯是否有应急措施,然后再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