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数爆表8小时就得启动黄色预警

17.10.2017  17:25

  日前,《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正式印发。新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新版预案与过去相比,预警启动条件、解除条件、响应措施都有所变化。修订以后,预警启动门槛进一步降低,既满足环境管理需求,又符合公众切身感受。

  空气持续好转

  预警才能解除

  原《预案》除一级(红色)预警外,其他预警等级以达到AQI(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200即重度及以上污染的持续时间来确定预警级别。修订后,按照国家要求,预警启动条件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统一。

  新版预案规定,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应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发布预警。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可以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预警发布12小时后

  机动车开始限行  

  按照国家最新要求,新版预案增加了预警减排措施的原则和比例规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应在减少对全社会,尤其是居民生活影响的前提下,按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和可考核的原则,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新版预案规定,机动车限行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为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通告发布后12小时。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的执行起始时间按照当次预警教育部门的具体通知执行。

  链接

  修订后,哈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与京津冀地区统一:

  四级(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三级(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二级(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或预测AQI小时均值达到500将持续16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一级(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