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前两个月完成新增小额担保贷款50亿元目标任务

20.11.2014  10:26

  今年以来,陕西省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小贷工作,紧紧围绕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这一主线,按照“稳定当前、盘活存量、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调整思路,不断开拓创新,实现了全省小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1月至10月,全省新增小额担保贷款5.06万笔,发放52.21亿元,直接扶持创业5.3万人,带动就业17.49万人,到期贷款还贷率达到99.27%,在规范政策的基础上提前2个月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其中,西安、铜川、渭南、榆林、安康、杨凌示范区等6市(区)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盘活存量资金,规范担保比例。2014年,全省各级小贷担保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陕西省政策,省再就业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创新,与省联社协调签署《备忘录》,制定印发《陕西省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省级额度担保实施意见》,建立起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省级额度担保制度,盘活了存量资金,在不划拨资金的前提下可向各市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截至10月底,全省已审核同意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榆林和韩城等市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额度担保4.63亿元,为23.15亿贷款提供担保,较好解决了政策调整造成的担保基金不足问题,规范了各市、县(区)担保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贷款回收。积极协调解决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问题,截至10月底,上级划拨市、县风险补偿资金2133万元,贴息资金5.6亿元;各县(区)自筹担保基金6598万元,有效缓解了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不足。推行建立贴息资金周转金制度,落实财政贴息政策。与省财政厅研究探索建立规范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筹集补充机制,增强担保基金独立担保能力。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和贷款回收工作,严格贷前、贷中、贷后管理,加大贷款回收工作力度,全省贷款回收率达到99.27 %,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是落实“四实”要求,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四实”要求,加快小贷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分析整理,为工作决策提供真实依据。今年以来,经过立项、招标、需求调研、设计开发、评审、优化、测试等环节,“全省小贷经办管理系统项目”目前已接近尾声,不久将可上线运行,全省小贷工作将进入更加规范发展的轨道。(来源:陕西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