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安监局开展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05.07.2016  12:06
      为认真贯彻“6.16”全国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尾矿库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监〔2016〕70号)要求,伊春市安监局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第一时间成立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组,对全市9座尾矿库开展了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问题21项,下达整改指令3份。

      此次检查侧重“四查”,一查尾矿库最小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二查尾矿库坝体是否稳定,是否存在异常沉降、位移、坍塌、浸润线逸出等隐患;三查排洪构筑物是否安全有效;四查防洪抢险组织及救援物资准备情况。检查组对尾矿库企业提出五点要求:一要严格落实防汛责任体系,把防汛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和每一处尾矿库;二要落实企业值班值守工作,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查检查,保持通讯实时畅通,发现险情及时上报;三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汛应急预案,对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处置有效;四要科学收集和调度雨情和水情,做到早预报、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五要深入开展尾矿库汛前、汛期和汛后安全检查,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时掌握尾矿库的安全状况。(通讯员 陈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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