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居民生活用气拟实行阶梯气价

17.12.2015  08:01

  黑龙江日报16日讯(记者邢汉夫)记者在16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实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获悉,哈市拟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用户拟按年度用气量分为三档,现行基础气价2.80元/立方米为第一阶梯气价基数,气价逐级递增。

  据了解,此次阶梯气价的实施范围,为哈市市区(不含阿城区、双城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此次拟实行的阶梯气价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每户每年用气量288立方米(含)以内,气价仍为现行居民气价2.80元/立方米;第二档为每户每年用气量288-360立方米(含),气价为3.36元/立方米;第三档为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气价标准拟确定为4.20元/立方米。同时,为客观反映居民实际用气情况,便于百姓合理调节各季节用气量,此次阶梯气价拟以年度(12个月)作为1个计价周期。一个计价周期中的居民用户用气量,按相应各档气量及价格计收气费,用气量在计价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变更或注销用气户名的居民用户,变更或注销之日前发生的不满一个计价周期的用气量,均依据一个计价周期的相应气量额度、按实际发生抄表气量计收各档气价。此外,为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不因价格改革而降低,拟继续实行低保家庭气价优惠政策,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制度,其生活用气价格仍执行每立方米2.00元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