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4届广交会展位申请有关情况的通知

13.06.2014  22:35

 


                                黑商贸函[2013]473号
各有关企业:
第114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将于5月10日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展位申请时间
2013年5月10日-2013年6月15日
二、展位申请程序
第114届广交会于2013年10月15日至11月4日举办,展览格局、展区布局总体维持第113届不变,展位申请程序如下:
(一)品牌展位申请(限第113届品牌企业申请)
请第113届品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确认参展申请,打印参展确认表并盖公章后报所属地区或所属系统交易团,逾期视作放弃第114届品牌展位。
(二)一般性展位申请
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质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申请资料,打印参展申请表并盖公章,报所属地区或所属系统交易团,并按所属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二)申请企业在线申请展位需填报企业简称,该简称将用于广交会展位图标示,请务必按网上提示要求准确填写。
(三)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机械(棚下/露天)及车辆(户外)展位的企业须如实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相关交易团通知为准。
另,自2013年起,企业在某一展区连续两年四届参展后,如仍无对应展区类别出口额,不得在该展区继续参展,直至确证其有该展区类别的出口额为止(特指广交会统计口径下的出口额),敬请留意。
四、参考信息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
广交会展品目录参见: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广交会参展资质参见: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特此通知。
                               2013年5月9日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