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杜海波:在主动履职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

03.09.2021  09:04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杜海波——
在主动履职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聚集高继明检察长讲话精神,加强监督,主动履职,着力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盯方向,以能动检察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学深悟透、统一思想,明确形势任务。在建党百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新阶段、新起点,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要转变司法理念,发挥司法检察能动作用,全面履职尽责,主动服务龙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紧扣关键、对标对表,谋划好全面工作。要深入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对本次会议作出的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的讲话精神,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工作任务,形成具体工作措施,努力提升监督办案质量。三是找准定位、强化担当,促进“提质增效”。要发挥考评机制导向和激励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争先创优,实现办案数量与质量双提升、相统一。加大精品培育力度,树立案例意识,促进尽心履职、强化监督。合理调整“以上看下”考评机制,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和差异,精准指导,促进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
        ——紧盯目标,以担当作为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一是压实“三级责任”,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压实“省院统筹责任、市(分)院主体责任、基层院参与责任”,省院要进一步加强对拟立案案件的审查把关、评估指导,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异地管辖、专班专办,市(分)院要加强侦查专班建设,充分调动基层院办理案件,全力构建一体化工作格局。二是聚力整治顽疾,突出侦查办案重点。要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为抓手,着力查处一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工作的职务犯罪案件。对于教育整顿办和扫黑办移送线索,以及“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减假暂”等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案件,要进行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销号管理,为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贡献检察力量。三是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推动实践“信息主导侦查、方法助力侦查、专业支撑侦查”的工作方法,加大办案力度;推动建立与一体化侦查办案相适应的业绩考评机制,激励办案积极性,争取全省各地办案力度、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升。
        ——紧盯重点,以积极履职推动深化刑事执行检察。 一是加强“三同步”。同步监督监管执法活动,深化巡回检察,夯实派驻检察基础,理清“派+巡”职责界限,完善监督机制体系。同步监督教育改造活动,督促监管单位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降低再犯罪率。同步监督监外执行活动,强化对监管措施、执行终止的监督,严防出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加强民营经济检察保护,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研究简化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准程序和方式。二是强化“三跟进”。跟进监督刑事羁押期限,督促办案机关和看守所严格执行换押制度、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扎实推进“三类人员”专项清理回头看,坚决防止超期羁押、久押不决问题反弹。跟进监督刑罚交付执行,扎实推进“集中清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收押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监督纠正。跟进监督监管安全事故,及时深入调查,依法作出处理,有效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三是抓重点、提实效、增刚性,加大制约监督力度。抓住重点,加强对“三类罪犯”等重点对象及岗位调整、考核奖励等重点环节和“多次被减刑”“踩点减刑”等重点问题的监督;提升实效,加强暂外案件涉医材料技术审查,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增强刚性,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排查整治中的问题依法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