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召开破产案件府院联动会议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01.03.2022  09:00


    2月25日,双鸭山中院邀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及鑫业商贸有限公司的管理人黑龙江双峰律师事务所,召开府院联动工作联席会议。

    根据双中法联发[2020]1号《关于构建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的通知》,双鸭山中院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相关部门和法院的职能作用,协调解决破产企业处置中涉及民生保障、资产处置等问题。会议针对国退民进企业鑫业商贸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性质的界定问题和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工龄补偿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

    会议要求,要从企业存续的状况出发,结合账务账目中债权债务结转情况,厘清新旧企业之间的关系,从实质上确定企业产权的性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确保通知到已知债权人,依法召开债权人会议,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破产案件规范有序进行。要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司法解疑工作,引导进入法律程序,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大局。要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议的原则,针对企业破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切实防止逃废债风险、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及时化解与债务处置相关的金融风险,确保破产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