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

02.03.2020  21:27


    双鸭山中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加强内部防护、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为重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中院党组积极主动作为,党组成员1月27日即到岗工作;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多次亲自安排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五次召开党组或领导小组专题视频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落实工作部署。坚持每日排查报告1月16日以来的两级法院1168名在院工作人员及家属的健康及出行情况,增设体温监测点,对办公区域实行每日三次消毒,运用灵活的办公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强化内部防控。

    推行线上服务,维护当事人诉讼权益。发布《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公告》《疫情防控期间调整立案、诉讼服务、执行和申诉信访工作方式的通告》《积极推广并严格规范互联网庭审的通知》,坚持线上诉讼服务“不打烊”;2月4日开通了多方视频互联网开庭功能,让老百姓足不出户打官司。疫情防控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05件,审执结83件,执行到位155万元;对6件案件进行了网上开庭,当庭结案2件,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其他办公电话共接到当事人电话281个,线上办理信访案件28件次。

    积极落实应对疫情发挥服务保障的各项政策,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失职渎职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尖山法院、宝清法院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和涉疫情防控诈骗案,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制发《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等8方面切入,细化22项具体措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围绕企业复工复产,全力提供精准的司法服务与保障。制定工作预案,做好疫情结束后的审判执行工作开展的准备工作。

    全员参战,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中院党组主动向市委、市政府请战,分别于2月3日和8日,组建了中院疫情防控预备队和志愿者队,两级法院分两批次派出党员志愿者做到堡垒前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登记劝返、入户排查等流调工作。2月17日起市中院坚持全院全员参与联防联控工作,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坚持每天3次到中院负责的14个卡点下沉检查督促防控工作、慰问看望一线干警,鼓励大家坚定信心和决心;到集贤、尖山、岭东、四方台等基层法院防控一线指导防控工作,提醒干警注意自身防护,严格按照“八必”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树立维护法院形象;并通过个人渠道购买口罩700个用于一线防控工作。各党组成员沉在一线带队守在社区防控点,日均值守时间5.5小时。中院党组坚决响应市红十会倡议,向全体党员干警发出号召,在全市率先发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爱心捐助活动,向市红十字会等部门捐款30750元,向市卫健委捐赠N95口罩100个。全市法院累计通过“一网双微”等媒体发布相关稿件1663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坚定防控信心,宣传两级法院干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感人事迹,弘扬正能量。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共劝导登记人员59467人次,车辆1622辆次,张贴公告1252张,发放宣传单1811份,对12129户群众进行了电话回访,入户排查7319户,协助社区整理登记表及报表974份。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很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省法院、市委等主要领导同志对全市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给予肯定,对参与防控同志表达关心、爱护、鼓励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