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告官见到官 出庭又出声

18.05.2017  16:28


    5月12日下午,赵某某、孙某某诉七台河市人民政府、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七台河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及七台河市桃园渡假山庄不履行行政协议一案,在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七台河市副市长刘国华出庭应诉。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的指导下,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围绕案件事实和各自的诉讼主张,充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明确阐明观点并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七台河市副市长刘国华在庭审中表示:作为七台河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表明了七台河市政府解决行政争议的真诚态度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坚定决心,市政府的行政行为如果有错误绝不会推脱应该承担的责任,但原告和第三人也应当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政府也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我们最终都应当尊重法律和人民法院的判决。今天的法庭审理,秩序井然,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反映和体现了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文明办案和法院整体管理工作水平。

    原告和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七台河市政府刘国华副市长出庭应诉,是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我们赞许市政府真诚解决争议的积极态度,同时期望市政府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尽快解决这个历时八年的行政争议。同时,对法庭平等尊重、对待各方当事人的公正态度和遵守程序规定、严细认真的庭审作风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