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付费将总额控制

11.06.2015  10:11

  2015年,山西省将全面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山西全省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逐步形成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与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6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在全面推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山西省还将在6月底前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据了解,山西省于去年8月,在解放军264等医院试点实施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用来抑制过度用药和“小病开大药方”的现象。在这之前,医保实行按项目付费,往往是医生检查越多、用药越多,收入就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处方、过度医疗等行为。如果实行按人头、按病种、总额付费,不仅可以减少过度治疗,还可以有效激励医生通过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来获得合理收入,从而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按病种付费,通俗地讲,就是将某类人的某种疾病的诊断、检查、治疗和疗效等综合考虑,定出一个费用标准,以避免患者多花冤枉钱。

  与此同时,为了防止医保付费总额控制中可能带来的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山西省还将同步建立配套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控,重点防范推诿病人、降低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费用向个人转嫁。此外,还将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