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03.07.2015  10:23

  6月底,记者从山西省司法部门了解到,山西省司法行政系统以“解决群众打官司难”为切入点,从调配法律服务人员队伍,搭建网络服务平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等方面入手,多举措扎实推进山西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随着一系列改革的落地,越来越多的变化显示,法律的力量正在向群众身边聚集,“遇事找法”的基础性条件正在形成。

  首要的变化来自法律服务人员的全方位覆盖。偏远地区群众需要法律服务,但因为律师资源匮乏,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一直十分突出。山西省司法厅在全省启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破解了这一难题。截至5月底,全省2.97万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全省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一支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以及退休法官、检察官为主体的“法律人”团体,初步实现了与服务区域的“结对联系”。这意味着,今后“遇事需要找法”的群众,可以到所在社区、村委会寻找“驻点”律师,接受优质法律服务。

  除了“驻点”律师外,群众想要找到身边的法律服务力量,其实还有很多渠道,设在全省109个县(区、市)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就是不错的选择。目前,全省90%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已经升级改造为法律服务中心,今年年底之前全省将实现县级法律服务中心全覆盖。改造带来的显著变化是,服务中心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人员等专业队伍,群众不仅可以从这里得到法律援助,更可以接受调解、鉴定、公证等“多兵种”“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2014年5月15日开通运行的“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畅通了群众电话咨询法律问题的渠道。目前这一法律援助专线开通39部坐席,分别设置于11个市法律援助中心和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按工作平台忙闲程度自动分流咨询电话,已接受来电咨询4.8万人次,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随叫随到”的贴身法律顾问。

  一些新政策也在积极发力,不断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力量向群众身边聚集。针对法律援助门槛较高,法律援助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已经进行了调整。由最低生活保障线,扩大至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2倍;重度残疾、农民工、老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扩大至2.5倍;对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零门槛”受理。为有效解决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稀缺的问题,司法厅正积极建设全省法律援助远程服务系统,使群众享受更加快捷的法律公共服务。(作者:左燕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