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三个加强”关注民生促和谐

22.12.2014  12:27

        今年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坚持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情、维民权、解民忧,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便利与人文关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畅通便民诉讼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专门安排值班法官,加强诉讼引导,全面落实“阳光审判”措施,随案发放诉讼风险提示卡,充分尊重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当事人“明明白白”地打官司,对涉及民生的纠纷案件,坚持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送达、快执行,并依法优先适用法律程序,尽量缩短办案周期,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的行使,让弱势群体能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加强案件巡回审理,丰富利民审判方式。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法院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不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推行“假日法庭”,鼓励法官到田间地头、社区庭院,现场开庭,就地调解,不仅使矛盾纠纷得以及时解决,又为群众节省了时间和费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同时开展院长、庭长进社区、乡村开庭活动,让人民群众与司法“零距离”,把“司法为民”的触角最大限度地贴近人民群众。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构建亲民文化氛围。法院以为人民服务为导向,以让人民满意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根本尺度,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精神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审判文化四个方面入手,全力营造亲民的法院文化氛围,让全体干警在文化理念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怀爱民之心,尽为民之责,处处体现和谐、和善的思想,为嬴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与辖区的和谐,发挥人民法院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