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案件回访制度助推司法廉洁

15.11.2016  00:31

  “办案法官效率高,第一时间组织我和对方进行了调解,达成了一次性付款的协议,法官又为我们办理了诉讼费减半收取手续,我很满意!”近日,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纪检组干部对一位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时,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为加大社会对法官工作作风建设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力度,避免审判、执行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红岗法院积极探索并推行案件回访制度,旨在通过案件回访提升审判人员的质量意识,从而助推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

  该院分别从已审(执)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随机抽取回访案件,由纪检组对案件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回访。对回访人就本院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超标准收费;是否存在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相关规定,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馈赠及吃请;是否存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是否存在法院内部干警干扰办案等问题进行询问。回访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回访和即时回访相结合,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委托专兼职廉政监察员回访等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