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案件回访助推司法公正廉洁

08.10.2014  12:10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不断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对已结案件当事人实行回访的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法院管理深化、队伍素质提高和执法效果良好的有机统一。

        强化回访 群众如是说

        “总的来说我的案子已经执行完毕,很感谢法院,没想到案件了结这么久,你们还这么认真负责地征询我们的意见和想法,我没有意见,办案非常公正,先前感觉案件时间拖长了,主要是因为缺乏沟通的缘故,谢谢你们了。

        今年以来,红岗区法院对案件大回访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自4月份以来该院以实地走访、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约谈当事人等四种形式对登记的已结案件开展“抽查回访”和“重点回访”,以进一步强化案件回访工作。此次案件大回访工作将重点围绕承办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判决、裁定及其他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的行为。案件回访小组通过电话回访、约谈回访等方式,从各业务庭每月结案案件中随机抽取10%件进行回访,对回访中发现问题突出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信访、举报等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重点回访。对案件回访情况纪检组将定期向院党组汇报。通过深入开展案件大回访工作,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有效促使审判人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有效推动廉政建设。

        化解纠纷 法官如是做

        承办法官说:“过去我们案件办结以后,只要经过审监庭评查过关就可以了,很少考虑案件当事人怎么想,但现在还要经过案件回访征求群众意见,以后办案又多了一道紧箍咒。”回访,通过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承办法官审执业务实行事后监督,带给办案法官的压力明显增大,使法官对每一起案件都不敢懈怠,促使他们办案更加公开透明,程序更加规范,态度更加亲和,作风更加清廉。为办好案、得好评,法官学习业务的主动性随之增强,办案的能力也自然提高了,有效提高了全院综合审判质量和效率。

        案件办完后,有很多东西值得法官总结,一是要从心理上热爱这项工作,摆正自己的位置,耐着性子去和当事人交谈,征求意见;二是要熟知审判和执行的流程等基本法律知识,在回访前要事先了解一下回访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好充足的法律知识准备,积极为当事人解答;三是为达到“双满意,双提升”的目标效果,要制定具体的回访工作制度,将此项工作能以更加有力的方式推行下去。回访中,法官们认识到不能简单地照搬法律条文,要注重运用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将一般的道德准则、普遍是非标准、善良的民俗习惯,公认的人情事理有机地引入司法审判中,掌握当事人的心态,用当事人易接受的方式处理好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服判息诉 当事人如是讲

        回访小组说——“案件结了以后,当事人就敢敞开讲了,我们回访的目的之一就是想真实地掌握干警执法情况,监督并保障干警公正廉洁执法。

        开展回访工作,使法官又多了一条后续向当事人释法明理、促其服判息诉的途径,对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回访是一个窗口,可以对办结案件进一步做协调工作,稳定当事人的思想情绪,帮助安排生活,促其从内心服判息诉。同时了解当事人遇到的困难及生活难题,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消除后顾之忧,达到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终极目的。在收集的回访信息中,当事人对法院此举称道、赞赏、感谢的越来越多。他们说,案件回访事不大,却体现了以民为本,人文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