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采取多项措施规范树木移植管理

30.07.2014  17:18
      近年来,一些地方为加快绿化美化进程,片面追求视觉效果和发展政绩,盲目攀比绿化速度和树木档次,大量移植大树古树进行城乡绿化,大搞形象工程。自2014年2月,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树木移植管理的通知》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营林局积极贯彻文件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依法保护森林资源,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全区绿化和生态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严厉打击非法采挖运输大树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二是适当利用抚育间伐林中的大树资源,进行绿化。三是通过就地栽植大苗来加快绿化步伐。四是充分利用旧城改造、新区扩大中现有大树资源。五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快繁、快育大规格苗木,切实保护野生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