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行署安监局以制度建设促安监工作

25.09.2014  09:57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大兴安岭行署安全监管局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坚持边查找问题、边整改落实、边完善制度,逐步健立健全党员干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建设促工作,新建和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为促进安监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列出清单,认真梳理已有制度。结合实际,对已有的党务工作制度及行政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废止、完善、建立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继续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的全部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适应的,进行修订完善。

      二是制定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于制度不健全的,已制定完成制度建设计划,目前正在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过程中。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责任落实到位的制度体系。

      三是前后衔接,运用好已有成果。在制定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注重前后衔接、在新制度没有出台前,切实贯彻好已有制度,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地委行署十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机关“十不准”》等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中贯彻落实好。

      四是强化落实,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畅通信访、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通讯员 李劲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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