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法院“1+4+1”工作模式促进党建工作有效开展

31.07.2015  12:25

        鸡西市恒山区法院坚持 “抓党建带作风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确立了“1+4+1”的工作模式,推动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1”是指以党建工作引领,凝聚队伍力量,激发队伍活力,促进队伍发展,为法院各项工作进步提供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院党组切实履行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以党建工作统领全局,全面推进全院党建工作。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党建汇报,研判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并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带头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和廉政制度。机关党总支严格落实抓党建的直接责任,定期召开机关党总支会议,分析党建工作形势,发现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发展。各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及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标准化与特色化相结合,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广大党员坚守本职,创先争优,积极投身司法事业。

        “4”是指四项重点工作,包括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立案工作、文化建设。其中审判工作,包括裁判文书制作、裁判文书管理、重点案件甄别、错案责任追究四项制度;执行工作包括领导包案、强制措施、曝光惩戒、案件流程四项制度;立案工作包括窗口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上门立案四项制度;法院文化包括法官讲堂、主题活动、文化长廊、访贫问苦四项内容。通过四项重点工作,在实践中锤炼队伍,在文化交流中涵养队伍,在激励中关爱队伍,增强队伍实力,激发队伍活力,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干警队伍。

        “1”是指持之以恒的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院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将纪律作风建设贯穿始终。规定全院干警每天要按时进行面部识别考勤,不能按时考勤的同志,需要写请假条,说明不能按时考勤的原因。并以日签到、周汇总、月通报的形式,对干警考勤考核进行随机抽查、通报和处理,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通过考勤管理,对执行公务、出差外出、休假请假等人员动态、在岗情况及时掌握,形成每月“机关风纪、案件评查、信息调研”通报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