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解涉农连环案 和解执行促生产

29.05.2020  00:31

    近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坚持运用和解方式,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解决了涉及同一被执行人和案外人的多起涉农纠纷案件,既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了乡村邻里和睦,又确保了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今春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形势,该西安区法院执行局坚持“防疫情、抓执行”两不误的原则,结合辖区“一乡一镇”涉农执行案件多、和解履行难的实际,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春耕促生产。

    牡丹江市温春镇新立村申请执行人陈、张某与被执行人朱某、朱某某和韩某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执行案件,涉案金额分别是2.6万元和12.6万元。三名被执行人是一家人,也是新立村村民,共有6亩地。早在10多年前,身为一家之主的朱某弃农经商,从本村村民手里借了不少钱,举家搬进牡市生活。后因经营不善,欠下外债无力偿还。现在父子靠打工养家,去掉生活费每月收入所剩无几。

    去年夏天,张某、陈某分别依据法院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因被执行人无法一次还清欠款,在自愿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分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同意被执行人明年将6亩地交由其耕种,每亩承包费300元抵偿债务至还清欠款为止。陈某则同意每月偿还500元,至还清欠款为止。和解协议达成后,朱某一家未按约定按月偿还陈某。今年春耕以来,张某种上朱家6亩地后,没曾想又被案外人范某以朱某欠他4万元为由,抢种了3亩地。为此,张某和陈某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人员查明,朱某爱子心切,去年因故辞了原来工作不说,又瞒着儿子说已按月履行和解协议,还债的事不用儿子管。找到朱某儿子后,执行人员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朱某某提出欠陈某的钱由其负责偿还,经与双方当事人磋商,最终达成朱某某每月还1000元至还清2.6万元及利息的和解协议,并请求法院查封朱某某位于新立村的宅基地做保证。

    今春,张某虽然种上了朱某家的6亩地,却又被范某抢种3亩。两家引发纷争,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张某一方面报警,追究范某毁青苗责任,一方面找到法院责令追回被范某抢种的3亩地。经执行人员敦促,现已在牡市某垃圾处理场打工的朱某,同意每月偿还范某500元,至还清4万元欠款为止。范某将抢种的3亩地交还张某耕种。

    案件虽小,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案结事了,才能维护农村的稳定。现在,有房产做抵押的申请人老张利用农闲时节,给别人地里打农药挣点人工费。而老张耕种的麦田也已泛青,相信春去秋来,在法律的阳光雨露下,一定会结出沉甸甸的麦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