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大病医疗二次补偿600万元

17.11.2015  16:49

  黑龙江日报讯(王晓东)巴彦县自9月开始施行新农合大病医疗二次保险以来,减轻了大部分参合群众大病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新农合大病医疗二次补偿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报销时限为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院的患者。报销标准为:新农合办首次报销结束后,剩余的合理费用剔除起付线12000元后,由人保财险巴彦支公司以50%的比例进行报销。新农合大病医疗二次补偿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为了减轻群众负担,巴彦县今年大病医疗二次补偿保险费用全部由县新农合办承担。目前,巴彦县新农合办与巴彦人保财险共梳理全县符合大病医疗二次补偿标准人数达千余人,今年全县全年预计补偿大病医疗二次保险金额将达到600万元以上。

编辑:左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