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例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审结
春节后,哈尔滨中院知识产权庭利用4天的时间成功审结首例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2020年11月,黄某与哈尔滨某公司签订了期限为10年的《技术服务合同》,合同履行至2021年8月,因某公司相关项目出现新的情况,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再履行。
2022年春节前,哈尔滨中院收到黄某邮寄的起诉状及相关立案材料。立案审查阶段,办案法官及时联系某公司负责人并征询双方,是否同意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争议。针对当事人提出的疑惑,法官详细地讲解了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特别程序的规定及其优势,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通过先诉前调解、后申请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纠纷。
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针对黄先生在外地,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及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等因素,法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在线为双方当事人讲解诉前调解程序需要注意的事项,指导当事人准备需要提交的材料。2月8日、9日,法官一边继续指导双方当事人做诉前调解准备,一边联系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研究协商委派及司法确认相关事宜。2月10日上午,办案法官前往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向该中心出具诉前委派调解相关材料,并与保护中心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共同促使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哈尔滨中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哈尔滨中院及时受理双方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于2月10日下午通过云庭审系统作出民事裁定,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有效。在询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满意,对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的多元解纷机制表示认同,称这是一次愉快的司法体验。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决策部署,依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上级法院要求,推进知识产权诉调对接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努力探索建立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