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中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

02.02.2016  16:43

  春节将至,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有力保障民生,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2月2日,中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情况,并公布3起典型案例。

  为了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诉求,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能够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2016年元月6日至2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利用春节前一个月的时间,集中优势警力,打一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攻坚战,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此次专项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8大类案件为重点,依法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注重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突出问题。

  中院同时发布了3起典型案例,涉及追索工资或报酬、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各类民生案件。这些案件有的以真情感化与强制措施并举、有的利用传统手段与先进网络查控技术同用等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一定的指导意义。

  自活动开展以来,截至2016年2月3日,全市两级法院已执结涉民生案件67件,结案率72.4%,执行标的到位金额159万元。其中,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3人次、限制高消费26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曝光的52人次。

  据了解,近年来,牡丹江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民生意识,多次开展与涉民生案件有关的专项活动,先后清理各类民生执行案件三百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近千万元,成效明显。 (郑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