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讲座

02.12.2014  12:46
      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履职能力,1日上午,“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讲座在齐齐哈尔市党政机关办公中心举行。我市特邀请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作题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的法治专题讲座。讲座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贵海主持。杨景宇一直奋战在我国民主法制战线,先后担任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等重要领导职务。他在国家立法上建树卓越,曾参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也就是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主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清理与修改工作,主持或参与起草、修改多部法律、行政法规,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做出突出贡献。杨景宇还是杰出的法学理论家,是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兼职教授,美国国际出庭律师学会荣誉会员,中德法制合作项目首任中方协调人。他参与主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的撰写工作,发表有关宪法、法律、法学理论和法制队伍建设的文章、讲话数十篇,法律文集三部。讲座中,杨景宇围绕新中国宪法制度的发展历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现行宪法是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全国人民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切实加强宪法实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等方面内容,作了一次精彩的授课。杨景宇在讲座中说,现行宪法是新的历史时期党领导全国人民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法治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个重大战略问题作出全面布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由于宪法的许多规定主要是依靠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行的,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所当然地应该带头学好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真正把宪法作为根本的活动准则。通过讲座,对于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宪法认识、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各级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将结合各自实际工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共同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