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正式成立!

24.04.2017  16:15

      4月21日,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成立大会在双鸭山市政协会议室召开,市委环境整治办、人大法工委、非公企业家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源同志与市政协副主席、工商联主席王月花同志共同为“检察联络室”揭牌。
 




 

        会上,刘恒源检察长就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提出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二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三是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要切实做好相关重点工作。


 

        据悉,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的前身是“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该“服务站”于2013年7月由市检察院与市工商联共同挂牌成立。今年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将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统一更名为“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并重新挂牌。由一名分管该项工作的副检察长任主任,并派二名员额检察官进站工作,旨在为非公企业提供精准服务。五年以来,“服务非公经济工作站”相继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联系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个严禁”》等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同时组织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推进座谈会、现场会35次。两级院检察长深入企业调研走访67户次,征求意见和建议59条,帮助解决具体问题36个。


 

      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市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将努力为非公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打造“非公企业家门口的检察院”,主动当非公企业的  “娘家人”,积极开展好“法律维权活动周”和“法律维权面对面”活动,随时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检察联络室的挂牌成立标志着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服务大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这既是检察机关政治担当的体现,又是诠释法律监督的应有之义。


 

      会上还成立了“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法律专家顾问委员会”,并为每位法律专家颁发了聘书。会后为参会人员发放了印有检察联络室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和检察联络室工作职责的联络卡。


 

      会上,市双鸭山委常委、秘书长、统战部部长尚德龙对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驻市工商联检察联络室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强调,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标志着我市服务民企发展又跃升到了新的台阶,希望检察联络室能能够迅速开展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