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6.11.2015  15:08

 

按照国家、省对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的统一部署,鸡西市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和省全面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后,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下发了《鸡西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邵国强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召集人,人社局、财政局、农委、房产、林业、畜牧等为成员的专项工作联席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门工作组,分别是组织组、综合组、业务组三个组,各组分别制定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具体负责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按上级总体阶段性工作安排,目前,市本级及所辖两市县均完成了机构职能整合,并先后获得了本级编制部门的批复,该项工作在省厅组织的试点单位检查中,受到省厅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

三是借鉴经验,开展试点,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在不动产机构和职能整合中,我市积极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结合我市的实际状况,将条件较好的虎林市做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试点单位。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联席会议,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市房产局、林业局、畜牧局涉及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并入市国土资源局,在地籍与划界科加挂不动产登记局。2015年10月28日,省编办下发了《关于鸡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等相关事宜的通知》,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再造工作流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权籍调查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将土地、房屋、林业、草原登记业务进行梳理整合,共梳理了九大类,66项不动产登记事项,根据登记类别和人员分工作分别制定了462份登记流程表,缩短办理登记时限,将过去的“五审制”改“三审制”或“二审制”。制定了相关不动产登记的6项制度。分别为不动产登记质量保证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不动产登记质量抽查考核制度、不动产登记错批错办责任追究制度、会议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信访工作制度。整合数据、再造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目前,办公场所及不动产登记窗口正处于修缮中。按照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现已基本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发证系统的开发。(王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