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多举措提升便民诉讼服务水平

13.11.2015  11:36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该院到辖区6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挂牌,建立了6个巡回审判点,民一庭、峻德法庭、民二庭先后到各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共审理案件40次,并以案讲法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329个。针对峻德法庭辖区煤矿工人存在白天上班无法参加诉讼的情况,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的承诺,对白天上班的当事人安排晚间到法庭诉讼,对周末休息的当事人周日开庭,做到当事人随时来都有人接待,解决了煤矿工人诉讼不便的问题。

        推行法官导诉服务制度,做到“一杯茶、一张椅、一个笑脸”的“三个一”服务,由导诉员负责解答当事人疑问,对立案所需要的相关程序和文字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服务,避免增加群众诉累。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在案件审理中实行主审法官、庭长、主管院长、院长调解的“四级调解”机制,积极为诉讼群众化解纠纷。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司法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领导接访、干部轮岗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干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司法救助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形成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支持,由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