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补贴政策 助推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

26.02.2016  19:15

为有效节约能源和减轻环境污染,全方位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我市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政策规定自2016年2月17日起,在哈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和具有哈市户籍的居民购买纯电动汽车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时,可分别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比例、1:0.8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2017-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同时,也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等相关政策。

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环境污染,对我市创建宜居城市、打造“冰城夏都”城市品牌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将有力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生产及配套产业发展,改变我市汽车行业的落后局面,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经济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进程。

(来源: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