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卫计委举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与使用培训班

08.04.2016  15:08

为了加强我市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巩固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的成果,规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伊春卫计委分别于3月3日和4月2日举办了“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与使用培训班”和“全市第二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培训班”。培训由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市抗菌药物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市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百方主持。第一期由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检验科(微生物室)负责人及相关医生参训,第二期由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和药剂人员参训,共4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以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市抗菌药物质量控制中心主任、市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百方为首的市级专家组成师资队伍,分别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黑龙江省临床合理用药督导检查评分标准以及怎样做好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处方和医嘱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培训班还邀请了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主任、黑龙江省呼吸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晓民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医院药学部主任、黑龙江省临床药学质控中心主任、黑龙江省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波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两期培训,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了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责任,全市医技人员能更好的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准合理的使用抗菌药物,降低细菌耐药率,保证患者临床用药安全,使我市在临床合理用药方面有了新的提高。

伊春市卫生计生委郭放 供稿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