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发布重污染天应急预案 红色预警免费坐公交

11.12.2015  09:43

  本报讯(记者张博)10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于即日起实施。本次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案将哈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并按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预案。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将启动一级预警措施,届时哈市三环内机动车将实行单双号限行,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务车停驶30%,城市公共交通全部免费乘坐,并实行错时上下班。

  预案规定,预警级别及相应的措施由哈尔滨市政府成立的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哈市环保局按国家技术规范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常24小时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工作,保证全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的客观准确。按照环境保护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 I)技术规定》分级方法,依据空气质量预报、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从低到高将哈市重污染天气划分4个预警级别: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一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预警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未来48小时、72小时城市气象条件变化趋势,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AQ I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空气质量级别、预警等级等,因沙尘暴、臭氧、燃放烟花爆竹等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予以说明。当臭氧是首要污染物时,要同时计算次要污染物AQ I指数,并按照次要污染物AQ I指数进行预警级别划分。

  四级预警(蓝色):预测未来48小时持续出现重度污染(200<AQI≤300)

  当大气污染程度为四级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哈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发布四级预警信息的同时,发布Ⅳ级响应健康防护和建议性控制措施: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建议减少或暂停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建议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建议施工工地增加1次洒水降尘(冬季除外,其他季节根据气象条件确定),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建议增加1次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冬季除外)。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建议路上车辆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建议公众特殊时期(如春节、大型活动等)限制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