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

14.06.2014  00:33

 

  5月23日,牡丹江市召开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全市各县(市、区)宗教工作部门负责人、全市性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负责人及信教群众代表200余人参加会议。省民委徐向国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牡丹江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市人大民侨外委、市政协民宗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典型场所,总结交流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和做法,并对荣获“第二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第二批全国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荣誉的宗教活动场所颁发奖牌和证书。 徐向国副主任在讲话中指出,宗教事务部门要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积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要严格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和登记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私建滥建宗教活动场所问题。要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以及主要教职人员外出等事项的报批报备手续。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防范安全事故。要防范和纠正佛道教乱象,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等,坚决制止乱建滥建寺庙宫观,坚决遏制乱建露天宗教造像行为。要深入推动以“教风”为主题开展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其与全省文明宗教活动场所创建评比表彰活动相结合,打造一批服务管理水平一流的先进场所。要理顺景区内管理体制,协调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文物、旅游部门的利益关系,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依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好宗教活动场所动迁安置问题,确保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提高服务水平,为信众过宗教生活提供服务保障。 徐向国副主任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要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加强民主管理,定期对民主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要加强财务管理,落实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自觉接受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的监督。要重视教风建设,督导场所常住人员遵守教规、注重修行、提高素质,树立良好形象。要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通过设立慈善基金、建立义工队伍等办法,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参与社区服务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要弘扬宗教优秀文化,努力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成为爱国主义的教育基地、政策法规的宣传阵地以及信教群众的精神家园。 徐向国副主任强调,要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做到“六防止”、“四杜绝”。“六防止”即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破坏、防重大疫情、防渗透。在防火工作方面要实现防火机构到位、制度预案到位、设备设施到位、宣传阵地到位。防盗工作要做到管好门、管好人、管好物、管好场、管好钱;防食物中毒要把好食品采购关、把好储存加工关、把好水源关、把好个人身体健康关;防破坏工作要关注可疑的人、可疑的物、可疑的车;防重大疫情方面把好吃、住安全关,定期进行防疫消毒;防渗透方面要做到控制境外势力干涉我国的宗教事务。“四杜绝”即在正常宗教活动场所杜绝与宗教无关的事、杜绝群体事件、杜绝造谣生事、杜绝财务不规范。